2014年内江市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公告
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2014年第6号和《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发布<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管理办法>的通知》(财建〔2013〕183号)等有关规定,现将2014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车辆范围及补贴标准公告如下:
一、补贴车辆范围及补贴标准
2014年1月1日—12月31日期间将报废汽车交售给内江市金属再生利用公司、内江市供销社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,符合使用10年以上(含10年)且未达到规定的使用年限,并于当年更新的半挂牵引车和总质量大于12000千克(含12000千克)的重型载货车(含普通货车、厢式货车、仓栅式货车、封闭货车、罐式货车、平板货车、集装箱车、自卸货车、特殊结构货车等车型,不含全挂车和半挂车),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000元人民币。
二、申请材料
1、《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》;
2、《报废汽车回收证明》(三联)原件;
3、《机动车注销证明》原件及复印件;
4、报废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或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;
5、更新车辆发票原件及复印件;
6、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;
7、与车主同名的个人银行账户存折或单位账户开户证复印件;
内江市商务局 内江市财政局
2014年10月28日